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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768208甲组(男子、女子):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7岁);
乙组(男子、女子):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10至14岁)。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青字〔2025〕2号)的有关规定。
(二)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曲棍球冠军赛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队,报名运动员必须有青少年冠军赛上场比赛记录或数据,并且每队符合报名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甲组不少于12人,乙组不少于10人。
(二)以2025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5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或队务1人,运动员甲组最少12人,最多20人;乙组最少10人,最多16人。
(六)报名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注册时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甲组体能测试和比赛。
(一)各组报名不足3队时,则不进行比赛。已报名而参赛不足3队时,不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实际到场参赛3队时,可进行比赛和录取名次。
(二)甲组参赛运动员自愿参加赛前组织的体能达标测试,测试内容为YOYO测试和运球绕杆(守门员不参加此项),未参加或体能测试未达标的(不安排补测),允许参加本次比赛,但不能授予等级称号。
(三)赛前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进行比赛,如参赛队运动员不足最少上场人数(甲组不足8人,乙组不足5人),该场比赛按照0:10判负。任何原因弃权比赛均按照0:10判负,如弃权时净负分多于10分按实际比分计算。
(四)各参赛队每场比赛开赛前60分钟将上场运动员首发名单提交到记录台,未列入首发名单的运动员不得上场参加这一次比赛,不在秩序册及本场比赛上场运动员名单内的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队员席和比赛场地。
1.报名参赛6队(含)以下时,采用单循环办法进行比赛,直接决出最终名次;
2.报名参赛7队(含)以上时,先采用蛇形排列办法来进行分组循环赛,再进行附加赛、交叉赛或名次赛决出最终名次;
3.按照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曲棍球冠军赛最终名次为序号,如有参赛队放弃报名资格,则获得前八名的参赛队依次递补;
4.编排方法:奇数队时采用“1”不动补“0”的办法,按逆时针旋转的原则编排;偶数队时采用“1”不动逆时针旋转的原则编排。
(六)采用中国曲棍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曲棍球十一人制(甲组)和六人制(乙组)竞赛规则”和国际曲棍球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1.比赛场地:甲组边线米,端线米弧圈,乙组边线.比赛时间:甲组比赛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之间各休息2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乙组比赛分两节,每节15分钟,节间休息5分钟;
3.比赛队员:甲组每队11名上场比赛队员,包括10名队员和1名守门员,乙组每队6名上场比赛队员,包括5名队员和1名守门员;
4.甲组采用短角球规则,短角球射门不允许击球,可以推球、扫球(一扫不允许高于挡板)、拉射的方式来进行。甲组和乙组传球方式为推球和扫球,不允许挑高球和击球,在射门弧门允许采取推球、扫球和推挑球技术。
1.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常规比赛时间结束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如常规比赛时间结束两队比分相同,则采用23米球(甲组)或11米球(乙组)办法决出胜负,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2.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2)比赛相互间胜负关系,胜队名次列前(计算获胜场次或胜负关系时,只依据常规比赛时间的胜负结果);
(3)仍无法决出名次,则采用23米球(甲组)或11米球(乙组)比赛办法决定名次,具体方法如下:
①23米球(甲组)或11米球(乙组)比赛在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由竞赛委员会提前通知比赛的具体时间;
②当两个队进行23米球(甲组)或11米球(乙组)比赛时,采用国际曲棍球联合会规定的23米球或11米球决胜办法决出名次;
③当两个以上队进行23米球(甲组)或11米球(乙组)比赛时,首先由相关队互罚第一次,互罚顺序抽签决定,同样采用国际曲棍球联合会规定的23米球或11米球决胜办法决出名次。
2.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甲组出场2分钟,乙组出场1分钟,被出示黄牌后甲组出场5分钟或10分钟(视犯规情节严重程度),乙组出场2分钟,被出示红牌即停止该场比赛权利,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竞赛委员会对其不进行追加处罚,则停赛一场后自动恢复比赛;
1.每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每套服装主色应占80%以上,建议每队同一套比赛服装用同一颜色,守门员的两套上装颜色须与别的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紧身衣、裤等附属物颜色须与比赛服装颜色相一致或为黑色,防守短角球护膝应与长袜颜色一致或为黑色;
2.比赛服装上衣背面及短裙或短裤的正面左侧需印有实心号码,号码必须为1-99号,上衣背面号码至少高20厘米,短裙或短裤号码至少高9厘米,守门员前胸和后背均需佩戴号码,报名时必须将服装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运动员必须穿专用曲棍球鞋进入比赛场地,鞋、护袜以及守门员的护腿、护脚颜色必须为深色,但不得为绿色,运动员服装颜色不统一,不戴护腿板及护齿、不着长袜者不得上场比赛;
4.建议甲组参赛队配备使用专业短角球防守护具,除守门员外其他防守队员不得佩戴头盔,只允许佩戴护面,要求护面颜色一致(透明色),建议乙组上场比赛运动员佩戴护面或护目镜,不允许佩戴金属材质的眼镜。
(十)参赛队一经弃权视为弃权后续所有比赛,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竞赛委员会决定是不是需要执行追加处罚。参赛队无故弃权的,取消该队本次比赛成绩和所有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下一年度北京市级青少年曲棍球赛事参赛资格。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至8月26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404室: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表无单位公章不予接收,不在报名参赛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入场。
(二)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录取名次上场比赛运动员颁发证书。
(一)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比赛仅甲组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外国运动员除外。
(二)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与内容:比赛结束后30日内,市体育局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具体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三)等级称号公示、授予通知以及等级证书可通过下载体教联盟(CSEA)APP查询,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
(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曲棍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运动员体能测试达标和达到上场要求才能授予等级称号。
2.达到上场要求是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达到比赛总时间的20%以上,总比赛时间为该队在整个赛事内进行的比赛场次数×40分钟23米球决胜和23米球比赛时间不计算在内;
3.运动员上场时间以组委会公布的赛事成绩册和官方公示的技术统计数据材料为准。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比赛中运动员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规则》及相关规定对违规运动员及运动队进行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北京市曲棍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